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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工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管理条例
管理条例
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通告
安阳工学院校园网管理条例
安阳工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管理条例


 
安阳工学院网络是为全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是我校重要的基础建设之一。为保证网络能正常运行,给全校师生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特制定如下条例。
  1. 进入安阳工学院校园网网络的教师职工及学生必须熟悉并自觉遵守《安阳工学院网络安全管理条例》。
  2. 安阳工学院校园网网络的软、硬件资源仅允许用于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本专业技术有关的活动,凡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数据传输、电子邮件通讯、新闻发布或在电子公告牌(BBS)上发布信息,其内容必须属于上述性质和范围,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商业活动。
  3. 网络管理人员要经常对校园网络、计算机及其辅助设施进行检修,使计算机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师生能够随时上机。
  4. 违反本守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与院计算机安全领导小组有权对其提出警告或关闭其网络通信,情节严重者,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1) 制作、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5.如有以上规定的任何行为,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及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6.必须同时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国家有关计算机管理规定。
  7.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安阳工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四日